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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7年南京地区军队转业干部考试大纲 | |||||
作者:51kw.com 文章来源:www.51kw.com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7-8-9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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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试要求 一、笔试内容及结构 本次笔试科目为《公共基础知识》一个科目。主要测试考生了解、掌握从事党政机关工作必备知识的程度,以及运用知识分析、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水平。 考试内容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常识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业道德、法律常识、时事政治、公文常识、写作等。 考试时限为150分钟;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。 考试题型为:选择题、公文实务题、简析题、案例分析题、综合分析题、材料处理题、写作题等。 二、笔试作答要求 考试要求携带的作答文具有钢笔(或圆珠笔、黑色签字笔)、2B铅笔和橡皮。试卷的客观性试题均要求在答题卡上作答,在试卷上作答一律无效。写作题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作答,在非指定位置作答一律无效。 考生必须在指定位置上填写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码等信息,不得在试卷作答部分留有与答题内容无关的任何信息,违者视为作弊。 考试的实施过程有三遍铃声。考试前15分钟,第一遍铃响(预备铃),考生进入考场,将军官证(或转业证)和准考证放在课桌右上角各查。监考老师发给考生答题卡和试卷。此间,考生不得擅自提前翻页和答题。第二遍铃响,监考老师宣布开始答题。第三遍铃响,监考老师宣布考试结束,考生停止答题,并收回答题卡和试卷。 考试结束后,考生不得带走试卷和抄录试题。否则将取消其考试资格。 三、答题卡填涂方法说明 由于《公共基础知识》考试的客观题部分是通过光电阅读机和计算机来阅卷评分的,请按以下要求认真填写: 1、首先你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分别在“姓名”、“准考证号”栏填写你的姓名和准考证号,并在准考证号一栏下面的十一个方框中,填上你准考证号的十一位数字,不足十一位的,请靠右侧填写,即准考证号最后一位应落在最后一个方框中。然后,对应准考证号的每位数,将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相应的方括号内涂黑。 2、答题时,用2B铅笔在对应题号所选项的方括号内涂黑,注意不要涂到框外。 3、不能用钢笔、圆珠笔涂选项。 4、修改时要用橡皮彻底擦干净,必须保持卷面整洁,不得做任何其他记号。 5、不得折叠答题卡。 《公共基础知识》考试的主观题部分在指定的位置用钢笔、签字笔或圆珠笔作答。 四、考试范围和建议参考用书 l、考试内容原则上以本大纲划定的范围为主。有10%超出考试大纲指定范围的内容。 2、建议参考用书: 江苏省公务员学习辅导用书: 《综合基础知识》(江苏人民出版社) 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业道德》(江苏人民出版社)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 考试范围 一、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常识 辩证唯物主义、唯物辩证法、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、历史唯物主义。 二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 近代中国社会和中国革命史、关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理论和经验、关于社会主义革命的理论和经验、邓小平理论的历史地位、社会主义的本质和根本任务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、我国的对外开放和外交战略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党的领导;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的形成和内涵;科学发展观。 三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的价值取向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个人修养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。 四、法律 宪法、行政法、行政诉讼法、经济法、公务员法。 五、时事政治 六、公文常识 常用公文的文体及格式规范等基本知识。 七、写作 材料作文或命题作文,1000字左右。 八、其他知识 文史常识、科技与经济常识、国情省情 考生须知 一、报考程序与组织 (一)报名组织。报名工作由省军区、省武警总队和公安现役转业办分别组织进行。告知报名时间、地点及报名注意事项。 (二)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,提交l寸免冠照片2张。 (三)准考证领取时间。考生于考前一周内凭军官证分别到江苏省军区、省武警总队和公安现役转业办领取。 (四)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。 (五)公布考试结果。 (六)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实施。 二、江苏省人事考试考场规则 (一)应考人员开考前15分钟凭《准考证》和《军官证》进入考场。应考人员对号入座后,将准考证和军官证放在桌面右上角。 (二)应考人员除携带钢笔、圆珠笔、2B铅笔、橡皮等文具外,不得携带任何书籍、资料、报刊、纸张、提包、手机、寻呼机等物品入座(按规定允许携带的无编辑存储功能、无声、非立式的计算器除外)。如有携带,应当统一放置在指定地点,否则均按作弊论处。开考后一律不得互相借用文具和计算工具。 (三)应考人员接到试卷后,应当先检查页码,确认无误后,再在答题纸(卡)规定的地方填写(涂)所在单位、姓名和准考证号码,不得在规定以外的地方作任何标志,否则按违纪处理。 (四)开考铃响后方可答题,应考人员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,开考60分钟内不得交卷退场。已交卷者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。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。 (五)应考人员答题,须按规定使用2B铅笔(只限于答题卡)和蓝、黑色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,字迹要清楚、工整、填涂正确。用其他颜色的笔书写(填涂)的答卷(答题卡)按零分处理,未在规定部位书写(填涂)的答案无效。 (六)应考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,如试题字迹不清楚或试卷分发错误,可举手询问。 (七)应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,保持安静。场内禁止吸烟,不许交头接耳、左顾右盼,严禁偷看他人答案。应考人员应当尊重考场工作人员,接受考场工作人员监督和检查,不得无理取闹,不得辱骂、威胁、报复考场工作人员。 (八)应考人员如有特殊情况,中途需要离开考场的,应当经监考人员允许并由考场工作人员专人陪同往返。除本考点主考、本考场监考及巡视人员外,其他任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。 (九)考试结束铃响,应考人员立即停止答卷,并将试卷和答题纸(卡)翻放在桌面上,待监考人员收齐试卷和答题纸(卡)并允许后,方可离场,不得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。 三、江苏省人事考试应考人员违纪处理办法 (一)应考人员不按规定用2B铅笔(只限于答题卡)和蓝、黑色字迹的钢笔、圆珠笔答题,而用其他颜色字迹的铅笔、钢笔或圆珠笔答题的,答卷按零分处理。 (二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试卷按零分处理,并视情节终止其考试,清退出考场。 1、在试卷规定地方之外填写姓名、准考证号或做任何标记的; 2、交头接耳,左顾右盼,不听监考人员警告的: 3、不按规定时间进行答卷的。 (三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考试成绩无效。 l、请人代考或代人考试的; 2、评卷时发现答卷内字迹不一致或有雷同、抄袭等现象,并经评卷小组认定的; 3、夹带、传递资料、纸条等或偷换试卷的: 4、偷看他人答卷或有意给他人抄袭的; 5、利用通讯电子设备作弊的。 (四)对无理取闹,扰乱考场秩序,辱骂、威胁他人,对监考人员有报复行为的,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,按有关规定处理:情节严重的,送交公安机关处理。 (五)国家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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